济宁医学院关于选派年轻干部到团省委机关挂职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属医院党委:

    根据团省委组织部《关于选派团省委机关挂职干部的通知》(鲁团组字〔2019〕4 号文)要求,我校拟选派1名年轻干部到团省委机关挂职锻炼,现就选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人选条件

    本次选派对象为我校(含附属医院)在编在岗的优秀年轻干部。基本条件如下:

    1.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2.工作能力较强。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有较大发展潜力。

    3.热爱团的工作。知青年、懂青年、爱青年,熟悉群众工作,愿意为青年服务。

    4.胜任挂职要求。爱学习,能吃苦,能正常挂职满两年(2019年 6 月至 2021 年 5 月)。

    5.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

    二、挂职干部管理和待遇

    1.挂职干部由派出单位和团省委共同管理,以团省委管理为主。挂职干部全面参与机关日常工作,原则上不再承担派出单位的工作。

    2.挂职干部只转组织关系,不转行政、工资关系。

    3.年度内挂职半年以上的干部在团省委机关参加年度考核,表现优秀的,可给予表彰奖励。

    4.干部挂职期间须遵守团省委有关工作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结束挂职。挂职期满,团省委对挂职干部的履职及表现情况作出书面鉴定,送派出单位存入本人档案。无正当理由,挂职期不满一年的,团省委不提供书面鉴定。

    5.挂职期间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交通、办公、食宿等保障,符合条件的发放挂职干部工作补助。

    三、选派要求

    1.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各单位可在本单位范围内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优秀年轻干部。

    2.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此项工作,推荐优秀的年轻干部参与学校考察遴选。

    3.请各单位于 3 月 7日前,将《团省委机关挂职干部推荐人选登记表》《挂职干部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1、2)及人选的现实表现材料上交至团委,同时上交电子版。

    联系人:蒲丽娜    联系电话:0537-3616085

 

党委组织部    团委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