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属医院党委: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七一”前夕,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就做好表彰对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表彰数量
济宁医学院优秀共产党员7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35名,先进基层党组织35个。
二、推荐对象
优秀共产党员,主要是全校中共正式党员中的优秀分子,重点向教学、科研、医疗、管理一线的党员倾斜。
优秀党务工作者,主要是全校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从事党务工作的中共正式党员中的优秀分子,重点向基层倾斜。
先进基层党组织,从全校基层党组织(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支部)中推荐。
三、推荐条件
2016 年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能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尊崇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学校事业改革发展稳定、服务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共产党员和党组织。重点推荐具有新时代特征、事迹突出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推荐对象一般应受过校级(含校级)以上的各种表彰奖励。
1.优秀共产党员。能自觉遵守党章,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师生医护员工,敢于担当、积极工作,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教育、教学、科研、医疗和推进学校改革发展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师生医护员工广泛赞誉。
2.优秀党务工作者。能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熟悉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讲政治、顾大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履行工作职责。善于把握工作规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善于做师生医护员工工作,在党员群众中威信高。从事党务工作3年以上(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3.先进基层党组织。能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各项基本任务,战斗堡垒作用突出。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有效实现党组织政治功能,团结带领师生医护员工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在推动事业改革发展稳定中取得显著成绩。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以人为本,赢得广大师生医护员工的信任和拥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重大事件中旗帜鲜明、措施有力、成效显著,近 3 年未有违纪违法受查处对象,无重大责任事故。党组织一般应建立3年以上(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四、推荐办法
这次推荐工作,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分布、数量等,分配表彰对象名额(附件1)。
1.基层党组织推荐(6月12日—13日)。按党组织隶属关系,由各党支部组织党员进行推荐。院系级党组织综合汇总所辖党支部推荐情况,在广泛听取党员干部、师生员工意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推荐对象,填写推荐表彰对象汇总表(附件2),党组织书记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于6月13日下午6:00前报党委组织部,同时报送电子版。
2.研究确定初步表彰对象(6月14日—17日)。学校党委根据各院系级党组织推荐情况,研究确定初步表彰对象。
3.征求意见(6月18日—19日)。对初步表彰对象逐一征求纪检、监察、财务、审计、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意见。凡是存在不符合有关规定情形的,均不能作为表彰对象。
4.公示(6月20日—24日)。在全校范围内对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
附属医院党委按照以上要求,在24日前完成全部推荐工作,并报送推荐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推荐过程、征求意见情况、公示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
五、报送材料
各院系级党组织认真组织填写表彰对象推荐和审批表(附件3—5),纸质版一式两份,与电子版一并于6月20日前报党委组织部。
六、有关要求
做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政治性、政策性、程序性强,广大党员群众十分关注。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从严掌握,在推荐工作中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推荐工作扎实有序进行。
联系人:侯森
联系电话:3616058;13665377795
附件:1.济宁医学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名额分配表
2.济宁医学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彰对象汇总表
3. 济宁医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4. 济宁医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5. 济宁医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
党委组织部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