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党总支:
为进一步做好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核工作,根据省委高校工委有关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生党员要在报到后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各院系党总支要指派专人统一负责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档案材料的接收、登记、保管工作。新生入校后,党支部应尽快了解新生中党员情况,及时将新入校学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收齐,并及时与教务、学生部门联系,将入党材料或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的有关材料,从学生档案袋中取出进行审查。没有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或档案中没有入党材料的,要通知学生本人尽快与原学校联系。
二、新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须持有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正式组织关系介绍信。学生本人带来的入党材料必须是密封好的,且盖有党组织公章,否则,一律不予认可。对组织关系介绍信不符合规定或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档案材料缺少者,学校暂不接收,待符合要求后再予以转接。
三、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新生党员的档案材料和组织关系介绍信进行认真审查。符合规定要求的,要及时到党委组织部开具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接转组织关系,及时将学生党员编入相应党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四、新生党员的入党材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备的,党总支要以函调或外调等方式向原发展学校进一步调查核实。新生党员档案材料经审查不合格的,所在院系党总支要写出书面报告报党委组织部,经研究不予承认其党员资格,并视情节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对有严重违纪现象的,学校将及时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
五、档案审查内容
1、审查发展党员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属不在学习单位培养发展;发展单位是否具有吸收预备党员资格;培养期、发展时间、入党人年龄是否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等。
2、审查档案材料是否真实。认真核查材料的时间、内容、字迹等,查验有关证件是否与材料相符,有无涂改及造假现象。
3、审查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党员档案材料一般包括: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材料、团组织推荐意见、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训情况、思想汇报等。以上材料不全的档案,应及时与原单位取得联系,予以补充说明。
做好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和档案材料审核工作,事关高校党员队伍建设,事关学生党建工作的开展。各院系党总支要高度重视新生党员档案材料审核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责任到人,每年将审核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连同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材料于10月15日前报党委组织部集中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附件:
1、《新生党员档案材料审核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统计表》(书面形式上报)
党委组织部
201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