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30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各分党校、各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养,提高党员发展工作质量,经研究,决定举办党校第30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党支部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中未参加过培训的人员,其中列入本年度发展计划的优先安排。各党总支要本着“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把关,每个班一般不超过4人参加培训  

二、培训时间  

各分党校要在610日之前完成学员培训、综合考核等内容。各分党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并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428日前,将所需党校培训教材数量报学校党校;开课前一周将学员信息表(电子版)及培训计划(包括授课时间、内容、授课教师等)报学校党校备案。   

三、培训内容及方式  

本次培训主要是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使他们在学习和实践中不断锤炼自己,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根据培训教材内容,开设以下十个专题:青年学生与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的光辉历程和丰功伟绩;中国共产党的性质;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中国共产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中国共产党的宗旨;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共产党员的条件、权利和义务;争取早日成为合格的共产党员;规范入党常用文书的写作。各分党校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完成以上十个专题讲座的基础上,酌情安排其它报告、讲座或组织观看党员教育录像片、革命传统题材电影等。  

培训工作一般以分党校为单位组织,学生人数较少的院系分党校可以联合举办培训班,培训的相关事项由各分党校自行协商。要通过集中授课、观看录像、课外自学、分组讨论、社会实践等方式完成40学时的培训学习,其中集中授课时间不少于20个学时。各分党校要积极创新培训形式,不断改进授课方法,切实提高培训质量。要合理安排授课时间,保证授课效果,避免出现上课时间过于集中、一天连续上课次数过多的情况。  

四、培训要求  

1、各分党校要高度重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指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统筹安排,周密组织,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各个环节,确保培训质量,同时要注意做好培训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为保证授课质量,各分党校要注意选聘工作认真负责、授课水平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进行授课。  

2各分党校在开班前要对学员进行一次入党动机教育和学习动员,要求学员提高认识,明确参加党校学习的目的和意义,珍惜培训机会,端正学习态度。培训期间学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不得无故请假。跟班管理老师要严格考勤,做好考勤记录学员请假要有辅导员书面批准意见方为有效。培训期间旷课一次或请假两次或迟到、早退三次的学员,不准参加结业考试。  

3培训结束后,每位学员要结合自己的思想实际,着重就思想与理论方面的收获、培训之后对入党的新认识以及今后怎样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入党等,撰写一篇2000字以上的思想学习小结  

4分党校要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对学员进行结业考试。凡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考试成绩,并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5、分党校要结合学员平时考核情况、作业成绩和结业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考核,并及时将培训工作总结、学员考核成绩表报学校党校备案,由学校党校统一核发结业证书  

   

   

               中共济宁医学院委员会党校  

                                                             2013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