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宁医学院委员会党校
关于举办第42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各分党校:
为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举办第42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系统培训,使入党积极分子熟悉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牢记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明确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端正入党动机,明确入党态度,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二、培训对象
参加培训班的学员为学生和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已参加过党校培训结业考试成绩在80分以下60分以上的可继续参加培训,不占所在班级的培训名额。已参加过党校培训结业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下者、有考试作弊或无故缺考情形者不得再安排培训。
为保证培训质量,各分党校要适度控制培训规模,应本着“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推荐参加培训学员。原则上,五年制本科大二、大三每班3人,大四每班1人,大一新生(递交入党申请书未满半年)和毕业班不再安排学员培训。四年制本科、专科和专升本及研究生参照五年制本科要求。本次培训学员总人数控制在500人左右。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培训不受名额限制。
三、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2019年05月12日—05月22日。
各分党校在开课前一周务必上报党课培训计划(包括授课教师、授课时间和内容等)。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及时报送《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信息表》(电子版)和《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纸质版)、《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结业考试结束一周后,上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考核成绩表》,领取党课培训合格证。
四、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十九大修改版),党的光辉历史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各分党校要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修订,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自2018年10月28日起施行)等列入培训内容。
中央组织部组织一局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党建读物出版社出版),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五、培训方式
培训工作一般以分党校为单位组织,结合参加党课培训人数情况,可联合举办培训班。
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康复医学院联合培训,本期培训由中西医结合学院分党校主办;护理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精神卫生学院、法医学与医学检验学院、口腔医学院联合培训,本期培训由公共卫生学院分党校主办;药学院、医学信息工程学院、管理学院、生物科学学院和外国语学院联合培训,本期培训由医学信息工程学院分党校主办;高教园入党积极分子由医药工程学院分党校负责培训。
培训的具体事宜请各分党校互相沟通协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个学时。可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分组讨论、课外自学、社会实践、组织观看党员教育录像片、革命传统题材电影等多种方式,增强他们参加党校学习的自豪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责任感,早日加入党组织的迫切感。
五、培训要求
1、各分党校要高度重视党课培训,统筹安排,周密组织,指定专人负责,抓好培训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培训质量。
2、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副书记要带头讲党课,要注意聘请部分思想政治素质强、教学效果好的辅导员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授课,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系统化教育培养。
3、学员要端正学习态度,坚持理论联系的原则,做到学思结合,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在学生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学员要正确处理好培训与学习、工作、生活的关系,严格遵守培训纪律,保证培训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请假必须要有辅导员签字,经党总支审批。培训期间旷课一次或请假两次或迟到、早退三次的学员,均不准参加结业考试。跟班辅导员要严格做好考勤,签到簿要留存备案。
5、培训结束后要撰写学习小结,重点是对党的基本知识、入党动机等问题的新认识和体会,字数在2000字左右。
6、各分党校要结合学员的日常表现、培训考勤和理论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由学校党校颁发培训合格证书。理论考试实行网上统一机考,考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7、各分党校要及时做好培训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
中共济宁医学院委员会党校
2019年5月7日
附件:
1、《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信息表》
2、《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考核成绩表》
3、《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4、《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