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
聂继雷同志任离退休工作处正处级专职组织员;
梅龙宁同志任法医学与医学检验学院正处级专职组织员;
刘瑞文同志兼任学生工作处(武装部、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副处长(副部长、副主任);
朱惠香同志任离退休工作处正科级组织员。
免去:
沙亚丽同志的离退休工作处正科级组织员职务;
朱惠香同志的护理学院正科级辅导员职务。
经研究,决定:
聂继雷同志任离退休工作处正处级专职组织员;
梅龙宁同志任法医学与医学检验学院正处级专职组织员;
刘瑞文同志兼任学生工作处(武装部、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副处长(副部长、副主任);
朱惠香同志任离退休工作处正科级组织员。
免去:
沙亚丽同志的离退休工作处正科级组织员职务;
朱惠香同志的护理学院正科级辅导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