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附属医院党委,各部门、单位:
经研究,决定:
董睿同志任组织部副部长;
张璟同志任临床医学院副院长;
孙海娅同志任护理学院副院长。
免去:
王文军同志的护理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院长职务;
孙海娅同志的临床医学院副院长职务;
张璟同志的公共卫生学院副院长职务。
陈吉义同志不再担任发展规划处(法律事务办公室)处
长(主任)职务;
袁杰同志不再担任后勤管理处正科级干部职务。
特此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附属医院党委,各部门、单位:
经研究,决定:
董睿同志任组织部副部长;
张璟同志任临床医学院副院长;
孙海娅同志任护理学院副院长。
免去:
王文军同志的护理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院长职务;
孙海娅同志的临床医学院副院长职务;
张璟同志的公共卫生学院副院长职务。
陈吉义同志不再担任发展规划处(法律事务办公室)处
长(主任)职务;
袁杰同志不再担任后勤管理处正科级干部职务。
特此通知。